(党政联席会议2022年8月22日讨论通过)
为按需配置、避免浪费,明确责权、提高效率,制定此规定。
一、常用办公用品(如笔、订书器等)自行购置,300元/年·人。各科室安排1人投递报销。
二、业务所需用品(如档案袋等),分管副院长审核。各科室安排1人投递报销。
三、耗材类(如硒鼓、打印纸、饮用水等)由学院行政综合办公室统一购买。各科室按需领取,做好登记。
四、学院领导办公用品,及学院会议备品等,由学院行政综合办公室统筹安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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